辽宁省启动2013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9月3日,辽宁省民委在辽宁省美术馆举行2013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省民委主任王德波主持。省政府副省长潘利国出席仪式并致辞。
潘利国指出,辽宁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在全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形式。从2009年开始,辽宁已连续5年在全省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各地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力度,把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转化为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加强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过程,转化为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过程,民族团结宣传育活动的范围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内容不断丰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和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全省呈现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潘利国指出,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和阐释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各族人民群众中引发了强烈反响。中国梦是56个民族一家亲的团结梦,也是全国一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梦。圆好团结梦、实现发展梦、共筑中国梦,要求我们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汇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凝聚民心、汇聚力量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本地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潘利国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密切结合起来,总结交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事迹,不断增强宣传的感染力;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关注少数民族的利益,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繁荣密切结合起来,通过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形式,增进宣传的深度;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密切结合起来,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扩大民族团结宣传的影响力。要适应现代传播手段的新变化,顺应群众接受的新特点,拓展渠道,创新载体,推动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把宣传月活动引向深入。
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政协民宗委、省民委、省文联有关同志和我省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随后,大家一同参观了全省第六届少数民族美术书法摄影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