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2016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提案办的部署,2016年,我委(局)收到交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13件,省政协委员提案3件,共16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件4件,会办件9件。政协提案单办件1件,会办件2件。在省人大人事委、省政协提案办、省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监督处的指导下、在相关会办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委(局)相关处(室)的努力工作,按时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实现了办复率100﹪、满意率100﹪。现将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省民委(局)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党组书记甄杰同志认真对建议提案进行阅批,亲自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要求各承办处室、承办人高度重视,明确办理责任,深入基层与代表委员面对面的沟通,了解情况,做好调查研究,制定详细可行的办理工作方案,做好建议提案答复工作,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每件建议提案按时完成。
二、提高效率、确保实效
一是具体组织实施。主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副主任施光磊同志亲自与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同志具件研究分解任务,制定了详细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表》、《省民委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时间表》等文件。及时召开有承办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参加的建议提案交办会,具体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同时对参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规范了办理程序。
二是加强责任制管理。要求以承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工作落实到人,限期办结,无法限期办结的要工作到位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到单位目标管理中。
三是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针对办理难度较大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深入开展调研,承办人多次往返代表委员所在地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交流,深入调查,查阅大量历史档案,做耐心细致解释工作,在代表委员提出具体问题时,积极听取并及时与省政府提案办进行沟通,确保在办理工作时限内办结完成。
四是定期召开建议提案汇报会。集中听取各处室办理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处室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总结,对有关建议、提案明确专人做好跟踪。
三、办理的几点体会
一是将建议提案办理与转变机关作风有机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领域,反映的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高效办理、高质量落实代表委员们所提建议提案,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抓到底的精神。为此,我们将建议提案办理与转变机关作风有机结合,通过实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形象。
二是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中。我们彻底改变了为办理而办理、被动参与的工作方法。在办理过程中与每一位代表委员见面,通过面对面的联系沟通,增进与代表的感情,深入全面了解代表委员反映的建议提案提出的背景、真实意图及解决措施的可行性。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们工作实际,统筹考虑,合理答复。
三是加强与协办单位的协调。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征求协办单位的建议和意见,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提案邀请协办单位一起面见代表委员,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四是突出办理中的联系沟通。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通过约请代表委员座谈、面会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直接联系,介绍办理过程,解释相关政策,诚恳地征求代表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见面率100%,这种互动式办理方式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欢迎和肯定。
五是为了使办理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修订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和办理工作制度,下发到各承办处室,目标明确化、办理规范化、形式多样化,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机关目标考核中,为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问题、取得实效。在很多情况下,答复完成后才是办理落实工作的开始。今后工作中,要建立对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制度,由委(局)办公室牵头,对需要落实的建议提案逐一登记,动态督查。
今年我委(局)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本着严肃认真,扎实工作的思想,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由于受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加之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办理工作与代表委员们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办理方法,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