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十三五”期间,国家支持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出台了税费优惠政策以及降低增值税税率、调整退税率、降低社保费单位缴费比例、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六税两费”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辽宁省民族地区严格落实,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据初步统计,民族自治县(岫岩、新宾、清原、本溪、桓仁、宽甸、阜蒙、喀左等),2016年至2020年上半年分别享受税费减免10.7亿元、15.3亿元、20.9亿元、28.4亿元、17.3亿元,通过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大力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我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措施:一是精准宣传辅导。通过官方网站、主流媒体、公众号、微信、抖音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宣传解读,编制11部政策宣传辅导电子书,实现手机端一次下载自动更新,属全国首创。二是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包企责任制,责任到人落实政策 ,“点对点”对企业政策推送、操作辅导、服务跟进,实现政策落实全覆盖。三是开展“税务帮扶行动”。2020年7月-12月,全省税务系统开展“税务帮扶行动”,在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持续抓好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等九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四是建设纳税服务大格局。持续加大“简放提优”力度,制发了《税费优惠政策清单》《新手入门手册》等操作手册,形成111条具体工作措施,解决办税缴费过程中的痛点难点。
目前,全国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地,大大减轻了民族地区企业负担,对企业复工复产、轻装前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部分民族自治县经济财政紧张、发展动力不足,因此未针对区域自治地区出台特殊性税收优惠政策。对此,建议:一是提高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税收分成比例,赋予民族自治地区更加宽泛的税收管理权限。二是地方财政收支不平衡是普遍现象,部分民族自治地区财政困难更是突出,建议根据人口、地理条件、经济资源等因素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三是出台有利于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进办事便利,为有关企业提供便捷、规范的联合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调研走访、政策分析,广泛听取地区诉求,强化政策跟踪反馈力度,切实解决民族区域自治法落实中存在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