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辽宁省2016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辽宁省民委根据有关通知精神,按照《辽宁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地区实际,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10208万元,切块下达各市(县)。因素设置主要包括各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人口数、民族自治县数、边境县数、贫困县数、民族乡数、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数、辽西北、绩效考核情况等,重点向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资金已于10月31日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