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保证资金合法合规使用,12月1日至4日,省民委由督查处、办公室、经济处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赴清原、新宾满族自治县检查2013年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管理使用情况。期间,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两地关于2013年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管理使用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票据、项目清单和落实研究如何使用资金的专题会议记录,并实地考察了有关产业项目基地。
通过检查,检查组深入了解了两地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管理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资金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严格申报程序,把好项目申报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三是严格验收环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后,省民委将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民族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管理使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