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委关于民族统计工作要求和《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省民族统计员业务素质和民族统计监测工作质量,6月22日,省民宗委组织各市、自治县、边境县、半牧区的30余名民族统计员开展全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审核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民委2017年第2号令《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民委国家统计局关于填报2017年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年报的通知》精神,总结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今后任务。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基层民族统计监测工作有人负责、有人干事,增强统计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二是要加强学习,注重积累,确保统计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三是要突出运用,服务发展,通过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与分析,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为服务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坚实有效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