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宗委、省体育局联合下发了辽宁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民族运动会)总体工作方案和总规程及单项规程。本届民族运动会组织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筹备阶段,组织召开筹备工作会议,成立组织机构,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场馆设施,策划开闭幕式,抓好赛前训练,做好宣传、安保和后勤保障工作;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完成民族运动会具体落实工作。
本届民族运动会在省政府的指导下,由省民宗委、省体育局主办,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承办,将于2018年8月10日至16日在葫芦岛市举办,赛期7天。竞赛项目有珍珠球、蹴球、毽球、秋千、押加、板鞋竞速、民族健身操、民族武术、民族式摔跤(搏克、绊跤、希日木)、狩猎、跳板、雪地走、赛威呼;表演项目有竞技类、技巧类、综合类。
本届民族运动会以各市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参赛。竞赛项目的各单项均录取前6名,其中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集体项目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个人项目颁发奖牌和证书;表演项目颁发一、二、三等奖;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辽宁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现已成功举办八届,对于充分展示我省少数民族精神风貌、传统体育特色和运动水平,锻炼和培养优秀民族体育人才,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推动我省少数民族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活动具有强大的助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