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被正式确定为第四批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试点城市。
沈阳市民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国家民委《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扎实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推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形成了安排部署有规划、工作平台有拓展、沟通交流有机制、成效检验有监督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学习,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着力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三是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划,加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监督考评;四是积极打造平台,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