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省民委下发通知,批复2016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一是明确具体要求。以国家和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依托国家民族经济专项工作,围绕落实全省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目标任务,编报2016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二是突出重点工作。要适应经济工作新常态,结合民族工作重点任务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实际,结合省情、占位全局、突出重点、结合实际。三是改革审批方式。结合《辽宁省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省主要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保护与发展、民族特色文化产业等9类特色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其它项目由市审核,省备案。四是严格审核标准。省民委在14个市和绥中、昌图县申报的530个项目中选择了54个重点项目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