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庄河市青堆子清真寺在民主管理过程中,落实了“民主决议公开、重大事项公开、财务收支帐目公开和寺管会成员分工公示、寺务工作流程公示、乜贴榜公示、大型活动个人捐赠公示”的“三公开、四公示”制度,公平、公正、公开管理清真寺内部事务,广泛接受穆斯林群众监督,清真寺民主管理得到了穆斯林群众广泛认可。
寺管会把服务信教群众宗教生活作为行使权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信教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进行了公开,把信教群众宗教生活服务流程进行了公示,把民主管理制度在阳光下操作,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真心实意的服务,给信教群众宗教生活提供了方便,凝聚了人心,也得到了穆斯林群众信任。当前,参与宗教生活的信教群众多了,上访的信教群众少了;参与清真寺建设的人多了,对清真寺建设不闻不问的人少了;参与公益慈善活动的人多了,只顾个人利益的人少了,清真寺的民主管理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