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省民委召开委属民族社团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推动民族社团工作取得良好开局。辽宁蒙古族经济文化促进会、辽宁省朝鲜族经济文化交流协会、辽宁满族经济文化发展协会、辽宁省少数民族舞蹈学会、辽宁省清真商业食品管理协会、辽宁省中韩民族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辽宁省蒙古语文学会、辽宁省朝鲜语学会等8个民族社团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参加了会议。省民委副主任马剑到会并讲话。
马剑副主任对各民族社团2012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各民族社团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和完善社团自身建设,继续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发挥职能作用和优势,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做好新形势下城市社区民族工作,及时反映少数民族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