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由省民宗委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工作人员、各市民委分管领导、经济科(处)长、部分县民委负责人39人组成,按照先辽西北、后辽东南的顺序,分两组互查互检。
检查组采取听、查、看、问、评等5种方式,先后听取了14个市的工作汇报,查验了286本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档案,对26个县区、23个乡镇(村)、32个重点特色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根据《少数民族发展资使用和项目管理量化评分细则》6个大项、18个小项制定的考核指标、考核分值和考核依据,检查组按照分工,结合检查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和打分。考核结束后,以内部通报的形式对每个市进行了专项反馈。
通过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我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系统了解了民族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质量提升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民族经济工作的关注程度,理清了民族经济工作思路,学习交流了资金作用和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对提高民族专项资金使用质量,发挥民族经济项目效益,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