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促进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创作、推动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的开展,省民委从2012年始在全省实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建设工程。经过充分调研和大力扶持,近日, 省民委首批命名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沈北新区兴隆台锡伯族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满族小学、凤城市宝山镇中心小学、阜新民族艺术团、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民族文工团6个单位为“辽宁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