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国家民委2013年民族关系分析会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2月26日,省民委在沈阳召开了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相关工作。全省14个市及绥中、昌图两县民委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5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省民委回顾和总结了近年来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沈阳市作为国家试点城市,介绍了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上的经验做法;鞍山、营口、朝阳三市作为省级试点城市,分别对如何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了会议交流。
省民委副主任马剑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近年来,辽宁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摸清底数情况、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组织管理、改善服务手段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他强调,在今后工作中要力争做到“四个依托”和“一个扶持”,即:一要依托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二要依托社区,延伸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触角;三要依托民族社团、宗教团体,强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组织化建设;四要依托民委委员单位,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们还要扶持少数民族行业协会,搭建政府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之间的沟通桥梁,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与管理,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和惠及各族群众的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