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日前,国家民委命名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我省沈阳市和平区、大连市西岗区365外来人口综合服务中心、丹东市民族学校、铁岭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朝阳市北票市宏发食品有限公司、辽宁省实验中学6家单位入选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