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辽宁省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省规划5项重点任务和5个重点工程实施,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省民宗委自2017年12月始,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省14个市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进行了系统的调查摸底。
此次普查的对象在传统工作对象村寨的基础上增加了民族特色小镇,首次明确了民族风情浓郁、民族文化保护价值较高、特色产业培育较为成熟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潜力较大的建制镇标准。设计了基本情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特色民居现状、村镇空间格局状况、景观风貌情况、民族特色产业和基础设施情况等93个能够反映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发展和保护现状的基础性指标。同时,要求各地汇总上报了所有村镇的保护与发展3年规划,特别是地方政府制度设计、政策支持、资金配套等硬指标。
全省初步评定少数民族特色村镇99个,含环长白山特色村镇示范带村镇共54个。其中,少数民族特色村寨91个,民族特色风情小镇8个;满族49个,蒙古族27个,朝鲜族7个,锡伯族8个;元代6个,明清58个,民国6个,建国后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