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民委(宗教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委(宗教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市精神文明办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以打造一支干净、干练、干事工作队伍为目标,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突出创建重点,狠抓措施落实,全面加强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树立了民委(宗教局)机关新形象,实现了党务政务双丰收,荣获辽宁省2012—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