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家宗教局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以来,大洼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按照“自愿原则”,积极开展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广泛宣传。通过召开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精神。统一印制了相关政策的宣传手册和宣传传单发放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广泛宣传社会保障的有关政策。二是对于符合参保条件的教职人员进行重点宣传,对重点内容进行重点解读。特别是针对接近退休年龄宗教教职人员,进行组织宣传引导、协调沟通工作,促使他们顺利参保。三是对全区宗教教职人员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信息登记册,准确掌握全区宗教教职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宗教教职人员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总人数、户籍情况、从事教职时间等,为有针对性地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四是积极协调服务。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流程,实行专人负责制,对宗教教职人员从开始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建立完善参保需要的有关档案材料,到人社部门申请、缴费实行全过程协调陪同,帮助他们顺利参保。建立了上门服务制度,针对宗教教职人员中的特殊人群实行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