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本溪市宗教局、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分行联合签发宗教活动场所开立银行账户的通知。转发国家宗教局、省宗教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有关进一步明确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市宗教局多次与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分行进行会谈,就签发后如何实施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交流,重点解决实施过程中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时间的确定问题。市宗教局作出统一部署,明确这项工作是201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联合签发宗教活动场所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通知要求进行落实。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