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之花绽放古城——辽阳市“十三五”期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
广泛宣传,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
我市历来十分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五年来,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单31000余份、制作展板140块,悬挂横幅135条,印制便民卡13万张,举办各种晚会、联欢会30余场,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民族团结事业的浓厚氛围。
树立典型、先进表彰,让榜样成为一种力量。全市共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示范单位市级示范点22个,省级示范点3个;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个人1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2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40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在我市广大干部群众中广为传诵。
强化扶持,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五年来,辽阳市贯彻落实党的一系列民族政策,切实改善了我市各族群众的生活。市领导、相关部门心系少数民族群众,多次调研、视察走入少数民族乡村,助推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
五年来,辽阳市累计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730万元,市本级资金150万元,实施少数民族发展百乡万户惠民工程项目53个次,其中特色村寨项目11个次,较少民族项目2个次,脱贫攻坚项目22个次,经济发展项目10个次,改善民生项目8个次,力争不让一个少数民族兄弟掉队。
辽阳市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共覆盖9个乡镇,31个村屯,受益少数民族农户45500人次。我市投入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293万元,用于民族工作宣传和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体育、科技、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落实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十三五”期间,为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辽阳市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共有135名学员参加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在各行各业发挥了中坚力量,为全市民族工作未来发展贮备了力量。
辽阳市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严格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28名公民更改了民族成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服务。
辽阳市全面贯彻落实少数民族政策,尊重民族风俗,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质量,累计发放23.14万元,对常住户籍人口中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的特困户、五保户和低保户发放困难补助(牛羊肉价临时价格补贴)。
发展民族事业,传承民族文化
在民族稳定团结的大背景下,优先发展民族教育的观念深入人心。目前,我市有民族幼儿园、民族小学、民族中学,层次结构合理,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民族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辽阳市广泛开展民族文体活动,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辽阳市举办少数民族美术、书法、摄影展,组队参加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朝鲜族运动会、藏族文化节等活动,成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辽阳市还注重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从2018年开始,连续三年,对市清真寺、回族殡仪馆等多项设施进行维修保护,累计投入资金115万元。2016年,作为20件民生实事和“四个辽阳”之幸福辽阳的内容,新建了回族二期公益性墓地。
2021年,开启“十四五”的新征程。辽阳市将进一步培训更多的民族工作的干部和民族村、社区干部,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调研、评审工作,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古城大地上,各族干部群众休戚与共、携手相助、奋力拼搏,让民族团结之花开得更加鲜艳。
辽阳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多措并举,谱写了民族和谐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