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民宗局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于今年4至5月份,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重新登记备案。 一是规范登记备案内容,对场所负责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年龄、家庭住址、场所地址、联系方式及本人简历进行核实。 二是规范登记备案方式,采取负责人本人签字、所在场所及所在地宗教团体盖章,村或社区把关,乡镇政府审查,最后县民宗局备案的方式进行登记。三是规范登记备案的目的,着力解决宗教干部不了解情况不会管、不掌握政策不敢管、缺乏使命意识不想管的问题,着力培养选拔作风正派、信仰纯正、教风严谨的宗教界人士走到负责人岗位,带领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依法办教,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发挥正能量,积极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全县54个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完成负责人登记备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