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防范意识。民族宗教无小事,在敏感节点和时段,尤其不能出现任何安全生产和稳定问题。委(局)机关和民族宗教系统同志必须高度重视,肩负责任,切实做好防控工作。二是要立即着手,开展工作。从9月28日起,委(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要对人员较密集的地方、重点宗教场所,尤其是即将开展“主日”“主麻日”等宗教活动的场所,对有工程建设的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检查,找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重点上访人员要专人盯防,做好防控工作,同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三是要压实责任,全员动员。加强指导,对各区市县民宗局和市级宗教团体提出明确要求,不断强化职责意识,扎实做好安全工作。要广泛发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维护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