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和省民委、省公安厅《关于做好民族成份变更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鞍山市民委高度重视,积极筹划,主动作为,全力提高民族成份变更工作水平。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强化组织领导。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就民族成份变更简政放权、高标准规范运行、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等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按照国家、省规定要求,对民族成份变更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民族成份变更工作高起点筹划、高标准推进、高水平落实。二是统一变更流程,制作规范文书。先后4次与市公安局就民族成份变更工作流程、落实细节等相关问题进行协商,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民族成份变更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了全市民族成份变更工作程序。市民委统一制作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书、受理和不受理通知单、民族成份变更审批表等7类全市统一规范的民族成份变更文书,进一步提高了民族成份变更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广泛宣传培训,提高工作效能。召开全市民族成份变更工作培训会,全市3县4区3个开发区共计10个单位的分管民族工作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参加。培训重点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逐项解读,就培训人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市民委统一印制了《鞍山市公民民族成份变更便民手册》2万份,发放到全市所有派出所和街道社区,为进一步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和便民服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