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口前移 防微杜渐 助力少数民族经济健康发展
葫芦岛市辖区内少数民族群众数量较多,在分布上呈现多民族、杂散居的特点。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范围内共有39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为72万余人,约占全市人口总数的27.4%;共有民族乡19个,约占全省民族乡总数的35%。
一直以来,葫芦岛市民宗局认真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立足职责定位,切实发挥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健康发展的助力作用。“如何将有限的资金利用好,让各族群众真正受益,并切实感受到党的民族政策所带来的温暖”,是民族工作部门面对的一项重要任务。
2020年以来,市民宗局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同时,主动邀请负责对口监督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始终坚守监督第一职责,发挥“探头”作用,不断提升监督实效,通过此次提前介入,变事后为事前、化被动为主动,把派驻监督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市民宗局、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共同探索开展全程参与、防微杜渐的工作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强化沟通,合力攥指成拳
为了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科学合理利用,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2020年初,市民宗局就与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商议,建议纪检监察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源头把控,得到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鼎力支持,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表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作为专项资金,其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社会性均很突出,派驻机构有责任、有义务对该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好、把握好。”
二、各司其职,确保精准实施
2020年度,全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计924万元,市民宗局与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为了确保资金与项目相统一,各自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工作专班,切实把好“五道关口”。
一是把好初核关。市民宗局和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认真开展现场勘察,对各县(市)区申报的45个项目逐一进行初核,发现不具备立项条件的申报项目3个,及时给予“退回”处理,有效避免项目资金出现“脱节”,坚决杜绝“有项目无资金”或“有资金无项目”现象的发生。
二是把好第三方评审关。市民宗局与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共同询价,精选技术力量强、社会信誉佳、评审价格优的会计师事务所,最后经市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确定辽宁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20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第三方评审机构。
三是把好资金拨付关。在第三方评审机构的审核基础上,市委统战部部务会对申报项目的4个县(市)区综合考虑扶贫、少数民族、项目数量、绩效考核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最后由4个县(市)区在项目库中甄选29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7个项目为“百村产业项目”。
四是把好项目推进关。为确保项目完成的质量和进度,市民宗局和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定期深入到项目施工现场,监督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推进项目奠定基础。
五是把好项目验收关。2020年11月中旬,29个项目全部完工;同年12月中旬,项目的审计全部完成;同年12月底,项目的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市民族局和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始终全程进行跟踪,确保2020年所有项目如期、顺利、高质量完成,资金使用的更加安全有效,更好地助力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
三、探索创新,实现一举数得
一是引起基层高度重视。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全程参与,使各地区各部门充分了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重要性,各基层工作单位认真开会研究,主要领导负责抓本辖区全部项目工程实施,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具体工作,从项目的确定、运作、实施过程,到项目的验收、审计、报账环节,均给予了高度重视。
二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2020年,受疫情等各方面因素影响,项目启动时间较晚,市民宗局及时进行调整。个别县(市)区部分项目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工作推进缓慢,属地民宗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打破常规,克服困难,在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完成质量不降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施工效率,使项目得以提前完成,为全市脱贫攻坚作出贡献。
三是避免不正之风现象发生。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个别单位为了抢工期、赶进度,出现了一些“活”想法,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及时堵住了漏点,把有些想法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合理流动,更重要的是,确保完成后的项目能真正发挥作用,避免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失误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