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民委利用街道社区搭建多元民族工作平台,加强和创新民族事务服务与管理,以街道社区民族工作为支点,积极做好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和民族关系协调工作,为构建和谐稳定模范社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贯彻并传达上级精神,指导街道社区有效开展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转发国家民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并传达至街道社区,及时更新街道社区民族工作理念和方式,进一步发挥社区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积极作用。
二是加强和创新民族事务管理,不断强化城市社区服务功能。市民委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将其纳入试点社区整体建设,在试点社区调查掌握社区少数民族成分、人口数量、从业情况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建立和完善社区民族关系协调处置机制,完善信息报送、活动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实现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网络的构建。
三是在社区建立民族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平台。市民委指导社区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将服务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为社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民族事务、法律咨询、就业指导、权益维护、帮困扶贫等便捷、优质服务,广泛听取社区少数民族群众意见与建议,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设立“民族政策墙”和“民族团结宣传栏”,大力扶持社区民族民间文艺团体,带动社区活动开展,增强社区各族居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