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沈阳市宗教局召开了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部署会。各区、县(市)宗教局长、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此次开展的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学习动员阶段。8月底前各区县宗教部门召开认定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完成学习动员工作。二是推荐申报阶段。9月至10月完成场所申请认定工作。三是考核认定阶段。11月底前,星级认定委员会集中对申报星级的场所进行考核,提出认定意见。对拟认定为三、四、五星级的宗教活动场所,将在市宗教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告。四是总结表彰阶段。12月底前,完成考评总结工作,并适时召开工作总结会,市宗教局向获得三、四、五星级认定的宗教活动场所颁发标牌、进行表彰,并通过网站开设专栏以及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经验做法。
会上,张昕光局长对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对下一步全市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在推进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中要强化责任意识,紧紧抓住突出问题。沈阳市宗教局将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评定工作作为“五教同行 幸福沈阳共同缔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开展星级场所认定工作,在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着力营造追有方向、赶有目标、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在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中持续释放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