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顺市宗教局对《宗教团体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宗教团体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宗教团体经费使用原则。《办法》规定,宗教团体经费管理使用,要做到统筹兼顾,细化管理;科学论证,有效安排;加强管控,全程跟踪,做到严格审批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绩效评价。同时明确了宗教团体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为宗教团体驻会人员生活补助费、办公经费、活动经费、培训费等四大方面,要求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