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宗教局统一要求,铁岭市宗教局于8月下旬全面启动全市208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工作。登记换证将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依法核定符合登记换证条件的场所数量,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向县(市)、区宗教局提供自查报告、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原《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正、副本)、等材料,由市民宗局审核场所上报材料,对符合条件予以办理登记手续并发放新证。
登记证换发工作预计到2014年12月底结束。这项工作的开展,是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将有效促进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对为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奠定基础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