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丹东市召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暨总结表彰大会。市政府副市长徐春光,丹东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吕凤扬,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大民侨外委、市政协民宗委、市民委以及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分管民族工作的县(区)长及宣传、统战、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民委主任张巍主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杨光传达了全国、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马毅力宣读了表奖决定,授予市发改委等53个单位“丹东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丁庆武等54名同志“丹东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徐春光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推进民族工作的有效载体和成功经验。开展创建活动,是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维护丹东和谐稳定大局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各项民族政策、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民族事务管理、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的客观需要。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两个共同”的主题,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将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他强调,全市要抓住当前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的有利时机,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发挥创建活动对民族工作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