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丹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全市贯彻落实《辽宁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梅、民侨外委主任委员车文爱、市民委主任张巍等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东港市合隆满族乡、椅圈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依兰苏锡伯族村。调研组对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期间,于梅副主任强调,《条例》对散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力度;二要齐抓共管、通力合作,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三要明确责任、巩固成绩,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