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民委在2013年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中,将能够有效带动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解决生产生活中实际困难的项目作为考察重点,鼓励发展具有地域优势的新项目。通过采取“三项举措”切实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逐级审核。要求各县(市)、区认真组织考察项目,将项目内容具体化,工程完成期限量化,申报项目材料由主管领导严格把关,报市民委统一审核筛选。
二是健全项目库,实行项目备案。市民委将审核筛选的优秀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保存申报项目的施工前照片,项目建设进度、工期安排。要求县(市)、区将项目施工期照片、施工后照片备案,以便项目检查和下一年的项目申报。
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资金足额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严禁挤占挪用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建设完成,使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更好地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