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年度述职评议制度》规定,年初以来,沈阳市宗教局先后对市基督教协会、道教协会、佛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协会进行2013年度述职评议,并对副会长以上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2013年,沈阳市宗教局组织人员加强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借鉴外地有关做法,制定并在年底印发实施《沈阳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制度》,以制度建设推动宗教团体规范化管理,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努力营造我市宗教界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今年的团体述职评议采取负责人代表团体现场述职、副会长(副主任)提交书面述职报告两种方式进行,并由市宗教局组织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述职评议工作得到了沈阳市各爱国宗教团体的积极响应,部分宗教团体扩大参会人员范围,广泛征求团体内部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意见建议。大家纷纷表示,年度述职评议有利于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有利于提升宗教团体班子队伍建设水平,为引领信众走正信正行道路,为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筑牢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