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藏传佛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水平,使宗教活动场所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9月13日,阜新市民委主任、宗教局长常春带领市、县相关科室人员,瑞应寺管委会、僧人共18人到沈阳市法轮寺学习考察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
沈阳市法轮寺是2002年恢复批准的藏传佛教宗教活动场所,始建于清崇德八年(1643),历史久远,佛事很多,有一定影响力。特别是恢复宗教活动场所以来,香火更加旺盛,管理十分规范。
常春主任一行受到了沈阳市宗教局领导及法轮寺住持及僧人的热情接待,听取了他们有关寺院管理方面的详细介绍,在住持的引领下,参观了寺院的各个大殿,图书馆、阅览室、档案室及僧舍、斋堂等,学习了他们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是财务管理制度。
通过这次学习考察,阜新市将借鉴经验,结合实际,对全市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乃至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