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营口市宗教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和国家宗教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文明祭祀、文明燃香工作纳入宗教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工作,采取措施,引导广大信众文明祭奠先人,在祈福平安中过一个“清洁”的清明节。一是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宗教场所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完善消防设施配置,进一步完善宗教场所消防器材、消防装备、消防监控系统等设施,落实消防措施。三是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职责,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做,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四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各级宗教部门深入宗教场所进行检查督查,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五是建立消防联动机制。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与消防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坚持值班制度,遇有情况及时沟通处置,确保宗教场所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