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锦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北镇市闾阳清真寺举行。锦州市民委副主任胡琦,各县(市)区民宗局长,闾阳清真寺管委会成员,回民企业家代表以及部分回民同胞参加了启动仪式。
按照辽宁省民委“宣传月活动要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结合起来”的要求,此次宣传月启动仪式选择在北镇市闾阳清真寺举行。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场所”活动,在全市营造了各民族平等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近年来,闾阳清真寺管委会坚持把爱国爱教结合起来,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大力倡导民族团结,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积极化解民族纠纷,为当地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启动仪式上,闾阳清真寺代表及清真企业家代表做了表态发言。锦州市民委副主任胡琦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动员讲话。北镇民宗局发放了《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宣传手册及民族政策宣传单,向广大伊斯兰信众进行了民族政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