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本溪市宗教局积极协调物价局和电力公司,做好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商业性用电变更为居民用电相关工作。
一是召开会议,研究方案。作为主管工作部门,本溪市宗教局积极与物价、电力部门沟通,推动相关工作。先后两次召开协调会议,通报相关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
二是加强宣传,推动工作。根据省宗教局要求,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县(区)宗教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各宗教场所开展用电类型变更及时告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是结合实际,制定细则。在调研走访的基础上,与物价和电力部门共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定办理用电类型变更申报要件,由宗教部门出具宗教场所基本信息,电力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这项工作的有序推进,维护了宗教场所合法权益,减轻了寺观教堂的负担,促进了宗教界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