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消防监督协管工作。配合消防部门对辖区内的宗教场所集中进行一次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工作,增强场所管理人员火灾防范意识;二是做好建筑安全防范工作。对宗教场所存在墙体年久失修、易倒塌的状况,督导跟进场所及时进行修缮改造,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三是做好治安案件防范工作。加强宗教场所可防性案件的防范管理,保障场所内集体财产安全;四是宗教活动期间注意控制宗教场所信徒活动数量,避免发生拥挤伤害事故特别是群体性踩踏事件。规模较小的场所可以采取分批次活动的方式缓解信徒拥挤的压力;五是在汛期针对存在隐患的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必要调控措施,在强降雨期间临时性停止各项宗教活动,避免人员聚集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场所管理组织和信教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做好场所相应防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