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葫芦岛市绥中县宗教局认真落实省、市宗教局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宗教活动场所防汛工作,同时制定下发《绥中县宗教活动场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文件,要求各宗教场所扎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充分认识到汛期是诱发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频发期,深刻吸取因强降雨、大风、雷电等天气现象造成的安全事故教训,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早预防,积极开展安全防汛和避险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防灾思想。二是全面排查,落实整改。各宗教活动场所要立即组织力量迅速对场所内安全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三是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宗教活动场所务必从大局出发,从信教群众安危着想,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做到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人。四是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各场所要在抓好汛期安全生产的同时也要抓好场所全面安全工作,按照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标准,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五、信息畅通,及时报送。防汛期间各场所要保证信息畅通并将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县宗教事务局和属地乡镇,确保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