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沈阳市民族和宗教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正风肃纪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统战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正风肃纪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分析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当前形势和任务。会议由党组书记王永刚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副组长曲绍良到会指导。
会议认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工作的重要意义。一要认识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正风肃纪工作有了新时代更高要求。二要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工作在民族和宗教系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三要认识到,我们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指出,要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强化“不敢”的威慑。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更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要扎紧“不能”的笼子。瞄准行权过程中的风险点,以制度的形式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度执行。三要筑牢“不想”的根基。持续在解决思想这个根子问题上下狠功夫,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的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
会议强调,要发挥示范作用,真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的推动者、践行者。一要强化责任担当,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正风肃纪工作。二要坚持率先垂范。领导干部既有领导责任,还有示范责任,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当好单位的脊梁。三要始终严格自律。要以理想信念宗旨和价值观为立身根本,自觉在红线内工作干事,正确对待、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增强政治免疫力,切实做到行得正、走得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