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抚顺市宗教局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推进宗教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检查通知、行政执法检查批准表、行政执法检查记录表,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根据具体检查内容一一建档,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将“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加强对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第一季度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42次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