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连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将规范燃香工作纳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文明燃香在大多数寺观已经深入人心。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了防止多烧香、烧高香、烧头香、烧大香、买卖高价香的现象回潮。大连市宗教局绸缪在先,坚决贯彻《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工作的通知》精神,发倡议、搞宣传、重引导、强管理,让广大信众祭奠先人,祈福平安中过一个“清洁”的清明节。
一是及时发出倡议。指导佛道教团体积极响应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倡议,向大连市佛道教主要活动场所和信众发出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倡议书,引导广大信众文明敬香,清洁祭奠。
二是搞好媒体宣传。与大连市电视台和大连市广播电台合作,制作清明节专题节目,教育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引导到寺观活动的信众遵守寺观相关规定。
三是进行必要引导。要求各区市县宗教事务部门及佛道教团体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并指导寺观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设宣传专栏、专人现场讲解等方式,做好信众和游客文明敬香的引导工作。
四是加大管理力度。要求各区市县宗教事务部门尽职尽责,加强管理与监督。按照“文明、安全、环保、秩序”的总要求,指导寺观把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与和谐寺观创建活动相结合、与寺观消防和安全等工作相结合、与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能力相结合,积极营造活动有序、管理规范、安全整洁、生态环保的寺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