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民宗局五项措施助推全县经济社会事业繁荣发展
2013年,宽甸满族自治县民宗局精心谋划,采取五项措施,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一是在落实民族政策上实现新突破。把开展兴边富民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结合起来,多角度、深层次加大《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它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执行和检查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使民族政策深入人心,使兴边富民家喻户晓。
二是在实施项目工程上实现新突破。通过科学论证,认真筛选,精心包装,储备一批有市场前景、有资源依托、有技术保障的项目,重点建设一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益性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
三是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上实现新突破。“十二五”期间,宽甸的兴边富民工作,将在“民富”上作大文章。按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主要发展三项产业:一是干鲜果,二是中药材,三是生态蚕场建设。在全县重点发展2个兴边富民特色优势产业示范乡,发展10个兴边富民特色优势产业示范村,推进边兴民富,努力打造全国兴边富民特色优势产业第一县。
四是在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上实现新突破。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训练和推广工作,扩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参与范围;加强民族研究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工作,编撰出版民族书籍,进一步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加快旅游开发,突出“边境、生态、民族”三大特色,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辽宁生态旅游第一县”。
五是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实现新突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活动。继续加大民族工作进社区、进村的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和村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抓好学校、社区、文化站、村委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工作,挖掘整理各行各业民族团结进步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用典型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带动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使全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