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政府召开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协调会,审议通过了《鞍山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民族、教育、公安、司法等10个部门参加的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职责,并研究落实了具体工作办法。
鞍山市现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5万人。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的需要,今后将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动态管理、子女入学、计划生育、计划免疫及法律援助等方面进一步实现“同城化”服务,让来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建设“五个鞍山”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