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沈阳市政府召开第59次常务会议,听取市民族和宗教局关于沈阳市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评选推荐工作的汇报。会议同意和平区西塔街道图们社区委员会等40个单位为模范集体,沈河区马官桥街道福陵社区书记黄来英等59名同志为模范个人。会议议定,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表彰决定,并适时召开沈阳市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此次评选聚焦2014年以来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主要突出3大特点:一是范围广泛。涵盖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街道)、社区(村)、社会组织等多个层面。二是面向基层。县处级单位和党政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占比18.2%,体现了面向基层、倾斜一线的原则。三是代表性强。从民族构成上,59名模范个人中,有少数民族12人,包括了我市满族、蒙古族、朝鲜族、回族、锡伯族五个世居少数民族代表;从界别上,包括了文化、教育、体育、企业家、民族干部等各界代表;从性别上,女性代表占比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