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近日,沈阳市民委与青海省海东市民宗局签署《共同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合作协议书》。协议明确,双方围绕少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建立起重要信息通报、重大问题合作等6项机制。同时,双方就流动人口职业培训、就业指导、法律援助和创业担保贷款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