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铁岭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中共铁岭市委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意见》。《意见》由五个部分内容组成,一是明确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目标任务;二是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三是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四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五是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意见》制定和下发,对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共同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起到重要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