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直机关四个纳入推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一是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规划。各部门及时传达学习国家和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跟踪调度,责任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市委下发了“三抓三促”民族工作评比细则,市人大、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交通局等,按照《本溪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将民族工作与党建工作同考核、同评比,强化任务分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是将创建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各部门不断创新载体,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帮助,营造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指导河西小学开展“手牵手 共成长”铸牢共同体意识活动,利用官网和微信客端等载体做好活动的宣传引导。市直机关工委将民族工作列为全市最佳服务成果建设内容,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效果。市住建局协调有关媒体对全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建设进行宣传报道,市卫健委开展了“你在他乡还好吗”等医疗公益活动,宣传民族团结和疫情防控知识。市文广局开展民族文物普查工作,让历史说话,用文物构建中华民族形成发展史。
三是将创建工作纳入本职业务。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对照机关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创建任务统筹谋划,积极探索,不断丰富活动形式。市人社局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中对少数民族就业权益的规定,把宣传学习和落实就业促进法相关条例作为促进少数民族就业、保护少数民族基本就业权益的一项重要手段。市公安局保持对民族宗教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力度,着力防范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市林业局组织党政军领导机关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
四是将创建工作纳入服务窗口。各部门纷纷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业务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创建工作更接地气、惠民生、有效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调驻军单位在共建民族村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市营商局在服务大厅设置民族宣传窗口,LED持续滚动进行宣传工作内容,提高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知晓率。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上传本系统微信群,促使干部、职工、群众了解知晓民族政策,推动创建工作。市委党校在主体班增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得到广泛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