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建设,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科学发展,打造效能型机关,盘锦市民委制定了《盘锦市民委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对部门及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市民委成立了绩效考评工作办公室,负责绩效考评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包括半年考评和年终考评。考评实行量化到人的考评方式,评定个人及部门工作绩效。年终考评着重对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实施结果的考核认定。主要采取日常考核、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方式,了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实行百分制,每人的基础分为100分,同时另设8项加分项和20项减分项,根据每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不同表现予以增减分。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奖励、诫勉、评先选优、晋升职务的依据。通过绩效考评进一步激发机关干部职工的活力,充分调动积极性、创造性,建立奖勤戒懒、鼓励创新的机制,打造一流干部队伍,优质高效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