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启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9月5日,辽宁省民委在鞍山市举行“2014年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正式拉开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序幕。启动仪式由省民委主任王德波主持。省政府副秘书长郭富春出席仪式并讲话。
省政府副秘书长郭富春在启动仪式上讲话
省民委主任王德波主持启动仪式
郭富春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制定和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等一系列民族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了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权利、经济利益,使各族人民心系祖国、热爱家乡,更加自觉地捍卫祖国统一,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年来,辽宁民族地区实现了新的历史性大飞跃,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少数民族文化迅速发展,少数民族服务管理体系日益完善,少数民族群众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族团结氛围日益浓厚,全省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
郭富春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全省各民族和睦共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激发全省各族群众对共同实现“中国梦”的美好憧憬,为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号角已经吹响,辽宁发展迎来了新的重大历史机遇,民族工作更应该乘势而上、顺势而为,积极落实有关政策,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大力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在稳中求进中追求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打下坚实基础。
郭富春强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形式。从2009年开始,辽宁已连续6年在全省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宣扬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典型,讴歌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成就,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营造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今年,全省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同唱团结曲、共筑中国梦”这个活动主题,扎实开展好各项活动,务求做到既多姿多彩,又实实在在。将落实宣传月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来深入推动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将宣传工作与主动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基层听民意、惠民生、解民忧,着力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使少数民族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人大民侨外委、省政协民宗委及鞍山市有关领导和各界少数民族群众代表共计6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仪式结束后,大家一同观看了文艺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