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辽宁省佛教协会召开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省民宗委副主任施光磊,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有关同志出席会议。省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全省重点寺院方丈参加会议,省佛教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王博勤主持会议。会议审议了《省佛教协会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2017年财务工作报告》,听取了《辽宁佛教志》初稿完成情况,颁发了2017年全省认定备案的佛教教职人员证书,观看了省佛教协会成立60周年专题片《辽海慧光》。


施光磊在讲话中指出,过去一年,省佛教协会认真履职,各项既定工作圆满完成,尤其是省佛教协会成立60周年专题工作做得扎实,成果卓著。2018年,希望省佛教协会能够再接再厉,续写辉煌。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以《宗教事务条例》为准则,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二是加强佛教教风建设,深入治理佛教商业化问题,自觉抵制阻碍佛教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树立宗教界的良好形象。三是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与开展讲经交流活动相结合,努力打造讲经交流优秀品牌,做到讲经说法与时代同步,助推中华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四是加强对外交流和团体自身建设,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正信正行,切实维护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贡献。